MBTI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瑞士心理学家卡尔·古斯塔夫·荣格(Carl Gustav Jung)的心理类型理论。在临床治疗实践中,荣格观察到很多人在对外界的态度、分析信息及决策等各方面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渐渐地,他开始思考其中的规律与模式,从而合理地解释个体之间的差异,并一直尝试着不通过精神病理学而对健康人进行分类。
1913年,荣格在慕尼黑国际精神分析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内倾(I)与外倾(E)两种态度类型,此类型的划分依据是心理能量的流向不同 [7]。内倾的个体心理能量向内发展,关注内部世界的想法与情感;外倾的个体心理能量向外转移,专注于外部世界的人、事物、环境,被外部世界所驱动。
通过进一步的观察,荣格发现个体所表现出来的更多差异不能仅用内倾或外倾的态度类型来进行区分,因此紧接着提出了四种功能类型。
功能又可分为两类:
非理性功能包括感觉(S)与直觉(N),描述的是接收信息的方式;理性功能包括思维(T)与情感(F),描述的是处理信息与决策的方式。
至此,两种态度类型与四种功能类型就共同组合成了八种功能态度类型:外倾感觉型(Se)、内倾感觉型(Si)、外倾直觉型(Ne)、内倾直觉型(Ni)、外倾思维型(Te)、内倾思维型(Ti)、外倾情感型(Fe)和内倾情感型(Fi)。这构成了荣格心理类型理论的核心。
发展
凯瑟琳·库克·布里格斯(Katharine Cook Briggs)与伊莎贝尔·布里格斯·迈尔斯(Isabel Briggs Myers)母女二人在未受过正规心理学训练的情况下,出于对个体差异的巨大兴趣,同时由于被荣格的工作所吸引,开始接触并学习荣格的心理类型理论。
MBTI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从1923年到1941年,经过19年的努力工作 ,在1942年,最早的MBTI工具(MBTI-A量表)终于由Myers和Briggs共同开发出来。MBTI量表在荣格提出的I-E,S-N、T-F维度之外,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P (知觉) 与J (判断) ,最终构成了一个包含四个维度八个极、十六种人格类型的人格模型。